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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10年度“校级精品课程”建设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9-07 编辑: 点击量:

太阳集团tcy8722教务处文件

内工大教字[2010]14号


关于组织2010年度“校级精品课程”建设申报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:

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课程建设水平和公司产品质量,带动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,根据《太阳集团tcy8722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》(修订)(校发[2009]16号)的有关规定,学校决定组织2010年度“校级精品课程”建设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、申报课程原则上应是连续开设三年及以上的普通教育课、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,且为200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。

2、申报课程负责人应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,原则上至少有5年以上的本科教学经历,并承担本门课程的主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。

3、申报课程应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研究基础,且教学大纲、授课教案、课件、习题、实验指导、参考文献目录等已基本具备上网条件。

4、申报课程内容基本相同,只是课程名称或学时不同的,只能按一门课程申报。

5、申报课程的课程组成员应包含所有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(含实验人员),不能有遗漏;不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(含实践教学人员)不能成为课程组成员。

二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
1、申报课程负责人组织填写《太阳集团tcy8722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,并在精品课程网络建设平台中进行申报,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:

(1)各学院教务中心于4月30日前统计本单位申报课程名称及课程负责人信息,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,统一增设课程。

(2)申报课程负责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精品课程网络建设平台,并将有关教学资料在5月15日前上传。

2、学院对申报课程进行认真审核,签署推荐意见,并将申报材料于5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,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@imut.edu.cn

三、评审立项

1、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。

2、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校级精品课程立项的评审,通过评审的课程,由学校发文,予以立项。

联系人:王磊

联系电话:6577130

附件:2010年度“校级精品课程”网上申报要求及说明

太阳集团tcy8722教务处

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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